对完善信贷管理系统的一点建议
作者:温峤支行 杨海晨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10月06日

 

    与新一代核心系统同时上线运行的信贷管理系统已正常运行了一年多,在这一年多时间里,可以说信贷管理系统是在运行中不断完善,在完善中运行。新系统给我们信贷人员办理信贷业务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但再完美的事物也有不足之处,新系统也一样。笔者就对新信贷管理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欠缺之处提一点小小的意见。

 

    “每个月的贷款到期前通知借款人或担保人”这份工作每位信贷人员都要去做,而且都得一条一条地仔细去做。不知各位信贷同仁有没有发现,当您通过信贷管理系统的“贷后管理”栏下的“贷款到期催收”功能,按照提示输入“到期日范围”,点击“查询”后查询到的贷款到期清单当中,“借款人联系电话/手机”项下只有借款人的手机号或电话号其中一个,手机号和电话号没有两个一起显示,而且大多借款人只显示一个手机号码。每个月的贷款到期前通知下来都会发现有些客户的手机号码打不通了,在通知的过程中通过查找电话号码或查找担保人的联系电话势必会给通知带来麻烦,速度又慢,工作效率不高。通过仔细观察,笔者发现“贷款到期催收”功能中“借款人联系电话/手机”的数值取数是这样的:先只取“客户管理”栏下的“客户基本信息”当中的“手机号码”,当“手机号码”为空时,再取“电话号码”。 

 

    所以笔者建议,应该将“贷款到期催收”功能中“借款人联系电话/手机”的数值取数来源改为“客户管理”栏下的“客户基本信息”当中的“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两项。这样万一借款人手机号码打不通了(往往换手机号码的频率比换电话号码的频率要高),可以通过电话号码联系。这样既省事,又提高工作效率。在当前系统条件下,笔者觉得信贷员可在“手机号码”项下一起填上手机号码和固话号码,以方便查询。

 

    另外,笔者还建议“贷款到期催收”功能下查询的贷款到期清单中应加入借款人的担保情况,担保情况内容应当主要涵盖“担保人姓名”、“担保人地址”和“担保人联系电话/手机”这三项内容,当然“担保人联系电话/手机”的数值取数来源跟“借款人联系电话/手机”的数值取数来源要一样。催收清单上有了担保人的联系方法,万一借款人的手机、电话都打不通,就可以直接联系担保人了。有了这样一份详细的“贷款到期催收清单”后,到期前通知的工作就会变得更省事更轻松,工作效率也高,从而提高了工作质量。

 

    笔者提的意见和建议纯属个人想法,有不到这处还望各位同仁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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