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建议: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单列
作者: 来源:华夏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8月13日
央行近日同意调增2008年度商业银行信贷规模,本次调增采用“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全国性商业银行调增5%,对地方性商业银行调增10%。据悉,这次调增商业银行信贷规模主要用于中小企业、“三农”和灾后重建。另有数据显示,2008年上半年有6.7万家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倒闭。
信贷规模上调后,商业银行是否能专款专用,把新增的信贷规模用于中小企业尚存悬疑。银监会建议,把对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单列管理,能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能够把上调的信贷规模落到实处。
由于上半年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堪忧,引起了中央的重视,高层密集出访到各地实地调查,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银监会建议,对上调的信贷规模实施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单列的管理。要求各个大型商业银行和地方性的商业金融机构,按照不低于年度信贷平均增速的原则,单独安排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特别是要优先考虑灾后重建地区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
银监会还建议,在衡量和防范中小企业经营风险的同时,尽可能支持优质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各个大型商业银行和地方性的金融机构,在做好风险控制和提高本身经营效益的同时,尽可能履行好社会责任,给中小企业输入新的活力。
同时,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可以在风险定价的基础上合理上浮,要把握好利率浮动的力度,在借发贷款之时,不能有其他不合理的费用和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尽可能降低中小企业的生产成本。
除了贷款规模单列的措施外,银监会还建议,首先,对中小企业客户实行名单准入制。在国家产业调整和环保要求的原则下,各个商业银行和地方性的金融机构,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方式,详细列出各个金融机构支持的中小企业客户名单,实行准入制的管理。
其次,创新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加快金融机构产品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开发出新的金融产品,发展信托融资、租赁融资、债券融资和以信托、租赁为基础的新金融产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此外,还建议增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门机构,创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制,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推进中小企业事业部制。